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做用,已成为中国未来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但是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其内涵涉及广泛,“市场决定论”如何在各项改革中得以贯彻和落实?本刊记者带着这样的问题,专访了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魏杰教授。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市场决定论”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设定了理论标尺。这一理论的确立,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您是怎么看待这个过程的?
魏杰教授(以下简称魏):改革只有开始日,没有结束时,但在不同历史时期,改革是有其自身特点的。中国改革目前已进入到一个新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特征,就是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个总体原则改革整个经济体制。或者说,是用“市场决定论”改革整个经济体制。
我们对市场作用的认识经过了一个漫长曲折的过程。从建国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们将市场视作洪水猛兽,一直要取消市场,实行所谓的计划经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虽然不得不承认市场的作用,但只是有限地承认市场的作用,仍然将计划经济作为主体。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我们终于开始承认市场经济,开始承认市场的应有作用,先后提出了推进市场化改革,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实际上是有保留地承认市场的作用。其结果是形成了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在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条件下,虽然市场也起到了作用,但政府控制了五大社会资源:即控制了货币资源、自然资源、物质资源、物流资源、信息资源。在这种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下,必然产生两个弊端:一是低效率,但低效率又要求高速发展,其结果必然依赖银行,给银行带来大量呆坏帐,最终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即金融风险;二是贪腐严重,引起公众不满,必然会引发社会风险。因此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是不可取的。
现在,我们终于承认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市场决定论”来改革经济体制,将形成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市场决定性经济增长方式。“市场决定论”的核心内容是将私权交给个人,公众有效约束公权。这样既能使经济充满活力,又能使经济反映公平公正的原则,形成充满活力且有序的经济体制。
记者:充满活力和有序的经济体制,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基本经济制度加以保障。请您谈谈如何按照“市场决定论”对现有基本经济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魏:在“市场决定论”条件下,社会基本经济制度也要反映市场起决定作用的要求,从而会使基本经济制度发生变革,成为反映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经济制度。从这一点出发,基本经济制度的变革有四个要点:
1. 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实现彻底的平等性
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的彻底平等性在于: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都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正因为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这两个经济成分“都是”“重要组成部分与重要基础”,所以应该彻底平等。
彻底平等是五个方面的平等性:政治上、法律上、资源配置上、投资经营上、竞争环境上。但是现在恰恰这些方面不平等。正因为这些方面不平等,所以在项目获取上使得有的非公有经济对政府的一些人不得不行贿,结果成为行贿罪;正因为这些方面的不平等,所以有的非公有经济为获取资金而不得不搞集资,稍有不慎,就是非法集资罪;正因为不平等,所以有的非公有经济不得不自己采取手段保护自己,稍有不当,就是涉黑罪。犯罪者有自身的问题,但确有体制不平等方面的原因。
如何实现上述五个平等,有两大举措:一是思想观念调整。例如不能笼统讲私有是万恶之源,不能将非公有经济看成是剥削性质,不能将为富不仁当作普遍规律,等等;二是修改法律体系。从宪法、民法、刑法等方面彻底取消歧视甚至打击非公有经济的所有条文,确保非公有经济在法律上的真正平等。
2. 平等保护产权
“公有经济产权不能侵犯,非公有经济产权同样不能侵犯”。从我国的实践看,虽然企业与企业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也存在相互侵犯产权的问题,但我国侵犯产权的主要危险来自公共权力体系对企业及个人产权的侵犯。例如,现在上访问题集中在城市拆迁、农村征地这两个方面,这说明侵犯产权的危险主要来自于公共权力部门。公共权力体系包括:行政权力体系和司法权力体系。那么,如何防止公共权力体系侵犯产权呢?
第一、没有司法权利的行政机构不能查封企业及个人财产,因为财产权属于司法权范畴,没有司法权的行政机构无此权利。
第二、即使是司法机构也不能随便查封企业与个人财产,要以立案为依据,这可以有效限制司法权越权。司法机构侵权更具有危害性。
第三、实行司法与行政权力的分离与独立,保证独立审判,这对于地方政府越法保护区域性产权有意义。
3. 实行混合经济
混合经济是各种经济成分的融合,因而应鼓励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经济,同样鼓励非公有经济控股的混合经济。
混合经济的优越性在于:各种经济成分有良好的互补作用与相互竞争作用,可以共同发展,共同提高,有协同的“红利”。
混合经济的作用有二:一、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没有混合经济,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现代企业制度;二、它是人民共富的平台,没有混合经济,公众不可能获得应有的财产性收入。
4. 改革国有企业
在“市场决定论”条件下,国有企业只能作为市场调节资源的补充存在,而且国有企业必须被市场化,反映市场的要求。从这一点出发,国有企业改革有五个要点:
第一、国有企业将主要以投资公司形态存在,不再是具体的生产经营公司;
第二、国有资本的投资重点是公益性事业,应放弃竞争性行业;
第三、国有企业表现为混合经济,基本不再是独资公司;
第四、全民共享国有资本的红利:上缴资本收益的30%,并划拨部分国有股权到社会保障账户;
第五、国有资本经营的高管选择日益走向市场化,而且企业体制市场化,不再是行政性体制。
上述关于用“市场决定论”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四个要点,从总体趋向上看,是以放活民营经济与社会资本为核心。
记者:无论过去和现在,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您认为,在“市场决定论”条件下,将如何改革现行的政府体制?
魏: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与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相对立的。因而此次改革的目标是改革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如何改?根据目前政府权力过大过重的状况,当然主要路径是简政放权。
主要向三个方面放权:
1. 向社会放权。首先成立慈善类、科技类、商企类、社区类等民间组织,向民间组织放权,向民间组织放权就是向社会放权。许多社会活动由民间组织来完成,要比政府更有效率和更节约资源,政府要彻底退出。
2. 向市场放权。凡是市场能解决的,都由市场来调节。如资格认证、企业评选、名牌评定、企业上市场等都应由市场决定。市场在这些方面比政府更有效率,政府不宜介入了。
3. 向企业放权。其中有五个要点:第一,政府不再是资源配置的主体,即就是政府涉及的资源配置,要在方式上走向市场化,即采取拍卖、招标、采购的方式。这对反腐败极有意义。第二,政府不再是经济建设的中心,经济建设的中心是企业,政府是社会公共管理主体,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职责是:稳定宏观经济,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竞争的公平公正秩序。第三,政府不再实行审批制,要走向备案制,政府只负责公布准入条件与负面清单,选择权将交给企业,政府重在监督。第四,政府将企业体制选择权与投资经营权彻底交给企业。例如工商登记要从资本金实缴制转向认缴制,年审制转向年报制等等;例如投资经营权要交给企业,如果政府过度干预,反而会出问题,象政府干预过多的钢铁、水泥、光伏等就产能过剩严重,而干预较少的机电、纺织等则产能过剩压力小。第五,政府与企业都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两大社会组织,企业依法经营,政府依法管理,政企之间没有上下级领导关系,而是一种“博弈”关系。企业可以依法告政府,政府可以依法告企业。
记者:经济体制改革,也必须有与之配套的金融体制的支持。您认为在“市场决定论”条件下,今后金融体制改革的路径是什么?
魏:金融体制本来就是市场配置资源的载体,但我们都将它行政化,甚至成为垄断部门。因而必须改革,让它回归商务服务业,为实体经济服务。金融体制改革主要包括:
1. 利率市场化。利率就是资金价格。应该由市场决定,因而彻底取消对利率波动的限制。
2. 汇率市场化。汇率本来就是外汇的价格,应该由外汇的供求关系决定,不应由政府决定。
3. 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以自由兑换。没有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4. 支持发起形成中小型民营银行。这是金融体制回归市场的应有之意,是反行政化与垄断的重要举措。
5. 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由审核制走向注册制。
没有此项改革,就不是真正的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资本市场体制。目前资本市场的各种弊端,均来自于审核制,只有在注册制条件下,资本市场才能真正让投资者说了算,形成有效而且公平的资本市场。
对于上述金融改革问题,公众反映的是积极的,但对没有强调央行独立性有不同看法,因而应该讨论央行独立性的意义及方向。
记者:国家的财税政策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社会舆论的反映未必有此感觉,说明当前的财税体制还存在许多问题。您认为,在“市场决定论”条件下,财税制度如何改革?
魏:财税体制既反映国家治理的能力与方式,也反映公众能否成为中等阶层的问题,因而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能不改革财税体制。财税体制包括税收制度与预算制度。
我认为,在税收制度改革方面,要把以下六个方面作重点。
第一、提高直接税比例,降低间接税比例,将高污染、高消耗、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直接税是收入性税收,有收入才缴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间接税是行为税,发生行为就要缴税,包括增值税及消费税等。提高直接税比例对企业及个人均为利好。
第二、实行综合所得税与专项所得税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这种税制既有利于税源的稳定,又有利于调动人们积蓄与投资的积极性。
第三、稳定税赋。供给学派的重要内容就是减轻税赋,最起码要稳定税赋。这对于调动企业及个人积极性有好处。
第四、税收与经济增长不能直接挂钩。税收应与事权挂钩,不能因为增长而多收税,这不利于调动企业与个人的积极性,而且鞭打快牛,不公平。
第五、重新确定个税起征点,扣除赡养、抚养、保障最基本生活条件的费用。这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都有好处。
第六、房地产税立法与适时改革。改革的方向是不能增加普遍公众的税收负担,要选择好方向与税率。
在预算体制改革方面,以下三个方面是重点。
第一、建立全面且公开透明的预算体制,这是解决预算外问题和消除腐败的关键。
第二、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对立的预算体制。这是消除地方政府乱相的基础。地方政府为什么盲目卖地和搞所谓的临时工体制,并经常以罚代管,就是因为事权与财权不对称,事权大,而财权太小。
第三、预算平衡要向财政支出倾斜。这是消除收过头税的体制基础。地方为什么会收过头税,就是因为预算不平衡,出现赤字时,向收入倾斜,通过增加收入而实现预算平衡。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的要求。您认为,在“市场决定论”条件下,如何推进城镇化建设?
魏:“城镇化”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城乡一体化”。在市场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市场必然会冲破城乡分割,要求城乡一体化,因而城乡一体化是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应有之意。没有城乡一体化,就不可能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城乡一体化实际上是三个一体化的统一。
1. 城乡民生体制一体化。城乡民生体制必须一体化,城乡民生体系二元化的恶果是极其严重的。农民工、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弟学校等现象是城乡民生体系不是一体化的产物。现在诸如农民工问题及留守儿童问题等都影响着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当然,城乡民生一体化是需要有财力支持的。我们首先解决常住人口的民生体系城乡一体化,解决2.6亿农民工的问题,然后逐步全面推进民生体制城乡一体化,消除城乡在民生体系上的对立。
2. 城乡土地制度一体化。其核心是城市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同权同利,让农民拥有财产权。城乡土地制度一体化有三种不同情况:
第一、农业用地的流转、抵押、交易与工商登记。这涉及到农业经营体系的变革,可以从小农生产与大市场的不协调,转向大生产对大市场。现在的问题是交易使用权的期限如何定,农民不愿意进行长期的流转。
第二、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抵押、交易与工商登记。有三个问题:一是作为历史问题的“小产权”如何解决;二是新体制中政府不再作为交易主体,土地财政消失,其负债如何解决;三是新体制中有关水、电、燃气、道路等公共产品如何解决,过去是政府作一级开发而完成这些工作的。
第三、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抵押、交易与工商登记。现在的问题是谁能买农民宅基地,城里人行不行?如果城里人不能买,那么宅基地价值体现不了;如果可以买,出现农民流离失所怎么办,似乎是个两难的选择。因而土地管理条例如何修改是个大问题。应该让地方政府进行试点,然后将经验上升为法律。
3. 户籍制度城乡一体化。这方面的问题是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如何适应,因而可能需要探索。率先放开的是小城市,只要有固定住处和固定职业就可以落户。实际上城乡户籍一体化是最终要消除户籍制度。
记者: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对外开放与改革并驾齐驱,成果显著。在当前“市场决定论”条件下,我国如何进一步改革对外开放体系?
魏:在“市场决定论”条件下,市场为追求资源的最佳配置目标,其作用范围往往会超越国界,推动国际分工的形成,需要全领域的对外开放,因而市场配置资源往往与闭关锁国相对立。实际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实行全面开放体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根据此种认识,我国对外开放有三个要点。
1. 从单向对外开放走向双向对外开放。我国对外开放是由单向开放而开始的,即强调扩大出口和吸引外资。为此,我们在出口上长期实行出口低关税并实行退税范围很广泛且退税率很高的出口退税政策,在吸引外资上不惜给外资实行超国民待遇的外资优惠政策。这与我们当时的国情是相适应的。首先,我们当时需要巨大的国际市场以弥补国内购买力的不足,并且我们因为有成本优势而可以大规模出口;其次,我国当时是资金短缺国与外汇短缺国,需要外资的进入并带来新的思维与经验。
但是,现在则不同了。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形成了强大的国内市场,并且需要从国外进口资源、技术、民生等相关产品,进口更加有“红利”。同时,我国已从资本短缺国和外汇短缺国转向资本与外汇的相对过剩国,中国需要对外投资的“红利”。因此,需要双向的对外开放。
所谓双向对外开放是在贸易项目与资本项目都要双向,即:不仅要扩大出口,而且更要注重进口,尤其是要进口资源类、技术类、民生类产品,实现贸易平衡;不仅要吸引外资,更要注重对外投资,实现资本项目的平衡。国际收支平衡应该是对开放的重要目标。
2. 企业与个人是对外投资的主体。在“市场决定论”条件下,政府当然不是投资的主体,企业与个人才是对外投资的主体,因而应全面开放企业与个人的对外投资,包括绿地投资、证券投资、并购投资、联合投资等。这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中国作为人口众多的大国,确实需要加大对外投资,未来将有众多的人常年在海外投资与生活,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
3. 加大沿边开放。沿边开放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作为与众多国家接壤的大国,有必要开放沿边城市与港口,实现全方位的开放体系。沿边开放主要要作到两点:
第一、人流与物流实行特殊政策。在进出签证及海关等方面,要根据不同情况放开不应有的限制,采取与内地不同的政策,形成法治化特殊政策。
第二、基础设施的互通与互惠。只有建立互通互惠的基础设施,才能形成新的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中巴经济带、东南亚陆上经济带等新开放增长点,因而要加大这方面的工作。
(文/本刊记者 何洋)